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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1-04  作者: 字号:[ ]
 
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6年12月28日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议案32件、建议104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32件议案全部转为建议,这136件建议全部由市政府及组成部门承办。136件建议中,涉及农村牧区建设22件、工业15件、第三产业9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12件、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10件、财政金融14件、社会事业40件、生态建设与保护5件、其他9件。

    市政府对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将其中4件确定为重点建议,及时落实到了责任单位和旗县,要求各责任单位和旗县认真办理,确保答复质量。目前,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提出的136件建议中,已经完成或年内可以落实的有53件,占承办总数的39%,列入计划并逐步实施的有70件,占承办总数的51%。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政策支持或等需待自治区级审定或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有13件,占承办总数的10%。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拓宽农牧业产业化投资渠道,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的建议。我市提出了“把乌兰察布打造成面向首都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战略部署,并逐年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农牧业特色化、有机化、信息化、品牌化,促进农牧业产加销无缝对接,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以发展现代农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从2015年开始,我市每年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我市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1300-1400万元,市本级已将旗县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资金、保护和扶持奶牛产业发展等各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同时,进一步加大农牧业产业融资支持,今年,市本级正在筹划设立农牧业投资发展基金,首期基金募集50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牧业产业配套、精准扶贫和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引导市内金融、保险机构扶持农牧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和牧区草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特别是启动了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今年以来,我市5家国有担保公司为170户“三农”企业担保融资1.5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51家,完成销售收入140.1亿元,同比增长9.4%,现代农牧业建设呈良性发展态势。

关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2015年,我市启动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今年,按照自治区和我市创城的有关要求,率先开展了食品小作坊规范清理工作,实施了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创建工作,通过规范提升整治,对达到自治区小作坊标准要求的703户发放了审查登记证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40户予以关闭,并实现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创建全覆盖。同时,加大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力度,引导和扶持小作坊划行入市、统一经营,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建成“一大七小”食品加工园区,特别是建成了丰镇月饼和卓资熏鸡地方特色品牌加工园,辐射带动旗县市区1000余家食品小作坊改造升级,食品加工小作坊入园率达80%以上。

    关于继续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利用的建议。2016年,我市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一是科学合理编制生态建设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完成了《乌兰察布市“十三五”时期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确定了“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建设重点和拟采取的措施。二是加大生态绿化建设力度。2000年至今,全市共完成各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2182.2万亩、投资248.2亿元,其中完成地方重点区域绿化116.3万亩、投资150亿元。现全市绿化覆盖率39.72%,绿地率36.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8.6平方米,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三是合理解决生态建设保护与传统放牧业的矛盾。2013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启动以来,我市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提高现有植被质量和覆盖率,加强重点区域沙化土地治理,遏制局部区域流沙侵蚀,稳步推进易地搬迁。2016年继续以现代生态家庭牧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为重点,科学发展舍饲畜牧业,同时,合理转移安置禁牧区内的农牧民,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四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为农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争取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参与。五是做好后期管护。我市实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机制,给企业划定一片区域,让企业完成绿化任务和后期管护,并由具体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后期管护落实到位。六是加大推进森林防火、林业防疫和森林保险力度。森林草原防火由林业部门一家防火转向干部群众全员防火,强化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种苗产地检疫等工作,启动森林保险工作,提高林业抗灾救灾能力,降低了林业生产风险。七是排污费专款专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按要求缴纳排污费,并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关于加大将平地泉镇列入全市五城联创规划的建议2015年,我市提出了“五城联创”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市直单位牵头的五个专项推进组,并将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同时要求各旗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参照全市创城工作,开展本地创城工作。按照全市规划,察右前旗需参照自治区卫生旗县标准,于2016年创建完成乌兰察布市卫生旗县,平地泉镇是考核重点。察右前旗平地泉镇通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采取一系列创建工作措施,卫生状况、城乡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在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办中,平地泉镇建成商品统一配送的便民连锁超市14个,实现了行政村覆盖率100%;完成了120个“明厨亮灶”工程,逐步纳入全市在线实时监管,保证了餐桌环节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随着我市创城工作的不断深入,作为周边地区的平地泉镇发挥着重要作用,平地泉镇的城镇化建设得到改善。

二、农村牧区建设方面  

关于引导与扶持发展马铃薯产业的建议。乌兰察布市作为“中国薯都”,马铃薯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在全国地区级城市均位居第一,占全区种植面积近1/2。2016年,我市在产业发展上加大了扶持力度。一是加快基地建设与种薯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民丰、中加、嘉恒等马铃薯种薯龙头企业。二是加强种薯质量监管。建成了乌兰察布市国家级马铃薯种薯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和马铃薯首席专家工作站,规范种薯生产、销售行为,引导种薯企业合理有序竞争发展。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开展了“沃土工程”和“减药控肥增效”工作,从选地、用种等各个环节,规范马铃薯生产管理。四是优化品种结构。充分利用马铃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的科技成果,大力推广优质高产专用品种,2016年专用薯种植面积达到97万亩。五是加快加工环节转型升级。对规模大、效益好的马铃薯加工企业的设备、技术、工艺等进行重点扶持,鼓励研制创新,重点引进马铃薯主食化生产的工艺和机械设备,开发附加值高的精深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六是以营销网络建设为突破,加快市场流通转型升级。通过开通产销直通车、在终端市场建立马铃薯直销窗口、配送中心,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努力提高马铃薯产销衔接能力,2016年实现马铃薯电子交易额1500万元。2016年,乌兰察布市北方马铃薯批发市场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交会上荣获金奖,全市马铃薯播种面积达到390万亩,收获鲜薯89亿斤。

    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建议。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2012年我市出台《关于扶持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2〕30号),大力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12年10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达1750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牧民合作社持续规范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29号)和《乌兰察布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办法(暂行)》(乌政办发〔2015〕54号)颁布后,2015年4月,我市首家由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成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成立,出资总额2508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以农作物小麦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马铃薯、向日葵、药材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加工、销售、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为主,极大推动了我市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77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比2015年新增了176家,共有国家级示范社19家,自治区级示范社34家,市级示范社170家。2016年度上报国家级示范社3家,自治区级29家,市级70家,正在评审中。2012年至2016年底,我市共争取供销系统“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项目35个,项目总投资4029.76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498万元。随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培育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飞速发展,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户进入市场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大力促进了农村和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工业方面

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大众创业激发万众创新的建议。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中小微企业约1.9万户,吸纳城镇就业人数约14.2万人,建成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24家。近年来,我市实施多项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深入推动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稳定工业经济增大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5〕54号)等文件,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从宽许可审批,从简办事程序,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2016年乌兰察布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站投入使用,实现了服务体系全市全覆盖。三是加强企业融资服务。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助保类融资业务,集宁区、丰镇市、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卓资县、商都县、化德县等7个旗县市区建立了“助保贷风险金池”,总规模达7800万元,共为170户企业发放贷款3亿元。同时,推动了31户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四是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了《乌兰察布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优惠政策》(乌政发〔2016〕74号)等文件,从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创业创新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今年9月召开2016年中国创业创新博览会,吸引了华为、英特尔等217家企业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商会参与,签约项目20个、签约资金70多亿元。

    关于扶持察右中旗发展清洁能源大旗的建议。近几年来,察右中旗清洁能源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现已取得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核准批复的风电项目20项、装机容量187.95万千瓦,并网发电17项、装机容量153.2万千瓦,位居全市第一;取得备案批复的光伏发电项目13项、装机容量60.5万千瓦,并网发电3项、装机容量7万千瓦,位居全市前列。但风电从2012年起,国家一直未给我市下达常规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光伏发电从2014年实行年度指标管理,国家下达我市的光伏年度建设指标累计19万千瓦,市里配给察右中旗9万千瓦,占全市总指标的47.4%。目前,我市正在研究设立风能资源使用基金,同时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届时将对察右中旗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更多扶持。

    四、第三产业建设方面

    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旅游业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积极融入京津冀旅游大市场。为方便京津冀等地游客前往我市游览,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乌兰察布市政府与中国铁道旅行社的多次协商下,2016年8月份,开通了2列北京-乌兰察布旅游专列,共吸引了800多名首都游客来我市观光旅游。计划明后两年,每年至少开通5次专列。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区内外各类促销宣传活动,加强重点客源市场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并做好重点节庆的策划举办。2016年,我市举办了乌兰察布首届中国草原避暑之都文化旅游节,参与活动的旅游爱好者达到30多万人。三是积极推进旅游项目建设。2016年全市共有旅游建设项目62个,计划投资55.6亿元。截至目前,开复工项目50个,开复工率80.6%,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同比增长40%。四是积极开展全域旅游提升项目策划和旅游服务。充分利用我市地理、人文、历史等旅游资源,推出茶路之旅、西口文化之旅、成吉思汗避暑之旅、长城金三角察哈尔之旅等精品线路.目前,正在策划打造以集宁战役纪念馆、老虎山纪念馆、绥蒙革命纪念园等景区为依托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及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针对冬季旅游短板,正在策划并举办冬季旅游那达慕、冰雪节、温泉养生等系列节庆活动,做活冬季旅游。2016年,全市共接待各类游客1420万人次,同比增长18%,实现旅游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22%。

    五、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方面

    关于保护水资源取缔自备井的建议。我市地处自治区中部,属于资源型和工程型缺水地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推进,水供需矛盾逐年尖锐,加强自备井管理成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市从2011年开始,加大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使用的管控力度,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不予取水许可审批,原有已批准使用的自备井将视实际情况逐步予以封填;对管网覆盖范围外的自备井,不符合取水许可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并强制封填,已经使用并符合要求的自备井依法开展补证工作。我市从2011年开始整顿自备井以来,截至目前已封停自备井155眼(2011年封井52眼,2012年封井11眼,2013年封井45眼,2014年封井15眼,2015年封井20眼,2016年封井12眼)。据统计,中心城区现有自备井316眼。其中,市水利局直接管理和收缴水资源费的4眼(华能热电公司2眼、乌兰察布市职业技术学院2眼);集宁区水利局管辖的312眼(工业企业190眼、饮用水小区3眼、建筑(基建)35眼、服务业34眼、学校及事业单位21眼、绿化用水22眼、察哈尔工业园区7眼)。

六、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关于改造兴和县南部出省通道的建议。该路是乌兰察布南部与山西省东北部联通的省际出口S223线公路,属于自治区路网规划中的29条南北纵线之一,也属于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规划项目之一,已列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该项目主线40KM,苏木山连接线长8.7KM,总投资6.5亿元,项目已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请列入2017年自治区投资补贴计划。该路于2016年8月份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底完工。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

    七、财政金融方面

    关于设立工业奖励扶持基金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建议。2016年,我市制定了《2016年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方案》,拟设立2大类8项政府投资基金。现筹备设立的工业与信息化投资发展基金、科技创新投资发展基金正处于募资阶段,其中工业与信息化投资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亿元,主要用于投资重点工业项目、信息化产业及工业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投资发展基金总规模5亿元,重点用于投资乌兰察布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时,我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培育和扶持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各类创新载体,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及自治区各类科技项目,争取创新经费支持。

    八、社会事业方面

    关于重视退役士兵培训安置的建议。全市2015年退役义务兵850名(之前带安置卡12名,大学生653名,自主就业185名),2016年4月退役士官115名,目前全市共有退役士兵965名。基于退役军人年龄偏大、社会竞争力低的诸多问题,我市于2016年3月至6月进行了2016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共设计算机应用、汽修、电工、工程机械、宝玉石加工等5个专业。培训结束后,对162名参训的退役士兵举办就业推荐会,7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招聘,16名学员和企业签订了就业意向书,130名学员实现了地方招录,15名学员自愿要求根据培训专业自主创业,培训班学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自主创业率达到9%。截止目前,全市有185名退役士兵自主创业,458名被地方招录,322名大学生义务兵临时安排事业单位内临时岗位。

    关于加强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建议。加强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是打造面向首都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大科技培训工作。我市每年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有关专家作为科技特派员,深入到农牧种养重点产业、重点户进行科技培训、技术指导。2015年我市开通了农村科技信息平台,开设了专家特派员坐诊出诊等多功能栏目,使科技和农牧民“零距离”接触。二是转变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方式。大力推广和引导农牧户使用生物有机肥料等安全高效新型肥料和生物农药,深入推进科学合理施肥和化学药剂的安全使用,有效降低了化肥、化学农药的使用率。三是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制定《乌兰察布市启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加强市场准入及销售管理工作方案》,加强食用农畜产品产地证明的监督检查,开展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履行市场准入相关要求,严把准入关。对没有产地证明的农畜产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四是加快推进追溯管理工作。对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鼓励逐步加入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展追溯管理,把追溯信息与产地证明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全程追溯、互通共享,实现生产有记录、主体可认定、流向可追踪。

除以上建议外,代表提出的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支持土牧尔台皮毛绒肉加工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加强流动商贩监管营造良好城市环境、加强交通法规安全教育、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进一步改善农业保险有效投入、加快拨付新农合报销资金、加快全市足球事业发展、加强乡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等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今后,市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各旗县市区将继续加大依法办理力度,继续加强与人大及代表个人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答复中承诺解决问题的督查力度,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章引用:http://www.eanetsoft.com/representative-26-1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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