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万堂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凤鸣、郭旭、王建林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白俊伟、候金梅,法院院长李树峰、检察院检察长王晓龙及各乡镇人大主席、相关科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全县中心城区供热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了县住建局局长刘安库、教科体局局长贾永杰同志的履职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化德县长顺镇人民、高炉、先锋社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繁荣社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两个项目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的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19名,实际出席13名,符合法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