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兴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按照县委《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评星定级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机关党支部专门召开了党小组会议,并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全体同志对评星定级活动认识进一步提高,掌握了评星定级活动的目的、意义、程序和要求;二是研究部署。机关党支部专门部署了此项工作,强调了评星定级的评分标准和要求;三是程序规范。基层党组按照“组织自评、民主评定、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党员按照“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定、组织评定”程序开展,评星定级工作的开展,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工作责任感,调动了机关全体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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