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兴和县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大会应到代表26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兴和县第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兴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工作方案》;审议通过了兴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兴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审议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财政局,人大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