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至7日,兴和县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应到代表187名,实到代表185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财政工作报告》、《计划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政府县长1名、副县长6名,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法院院长1名,检察院检察长1名,人大常委会委员26名,出席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名。
会议表决通过了兴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兴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
当选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政府县长、副县长,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财经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政府县长李建军的领誓下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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